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濂溪区一中节约用电管理制度
时间:2021-09-12 11:15:19 作者:总务处 点击:

濂溪区一中节约用电管理制度

 

安全用电、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根据省纪委文件精神,我区纪委将联合区公节办对各公共机构开展不定期绿色低碳暗访,请各单位严格落实文件要求,不得形式主义,官僚主义。重点做到,开空调的时候不能开门开窗,空调温度夏天请26以上,冬天20以下;人走关灯关能耗设备;推行电子化办公为加强管理,明确要求,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节约用电管理制度。

 

一、用电要求及措施

1、各行政办公室、教研组、年级组办公室、教室、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,坚决杜绝“白昼灯”和“长明灯”现象。

2、计算机、打印机、饮水机、空调、电风扇、教室多媒体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(下课、或活动结束)后关闭电源,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,则谁用谁关掉。

3、教室的照明、多媒体、一体机等用电设备应专人专管,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,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。

4、空调使用的时候不能开门开窗,空调温度设置季不低于26,冬季不高于20

二、管理责任

1、教室内一切照明、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,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。

2、行政办公室、教研组、年级组的照明和电器设备(饮水机、电风扇、电脑、空调等),由各处室主任、教研组长、年级主任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,各处室主任、教研组长、年级主任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。

3、各种公共部分用电设备由总务处专门指定人员负责。

三、检查考核

1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,学校总务处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,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,则按照办公室坐班人数每人次罚款10元交至财务室。

2、违反制度三次以上者,除缴纳罚款外全校通报批评。

3、纪委等上级部门检查出现违规情况,除接受上级处理外,学校另加上述处理。

濂溪区第一中学

2021年8月30日